通知公告

关于招收2016年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班学员的通知


各高等学校:

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,贯彻落实《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(2014-2018年)》(沪教委德〔201421号)文件精神,深入实施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“100+50+10计划,经研究,决定举办“2016年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班”。现就学员招生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招收对象

招收对象是上海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,并具备以下条件:

1.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,思想政治素质好,有志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能力。

2.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素养较高,专业知识扎实,教学科研成绩突出,教学效果好。

3.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学员,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。

4.曾经获得或承担以下项目中的一项: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比赛决赛;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阳光计划”“曙光计划”人才培养项目;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;近3年作为课题组负责人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;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核心成员(排名前三);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核心成员(排名前三)。

二、招生数量与原则

1.培养班拟招收学员10名。

2.招生原则: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;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三、培养方式

实行导师带教制,在全国范围选聘高水平专家结对指导。组建专家导师团队,为每位学员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,进行跟踪式培养,培养时间3-5年。

四、招生程序

1.教师自荐。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,填写《报名表》(见附件),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
2.学校推荐。由各高校组织校内选拨、推荐人选,每校限报2人。

3.专家评审。由市教卫工作党委、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确定入选名单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各高校要充分重视,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道德素养和教学科研能力的全方位审查,择优推荐。

2.请各高校于20151120日(星期五)前将纸质的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9份报送至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。
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王振雷,62781150;地址及邮编:中山西路124512-316室,200051;电子邮箱:deyuzhongxin@126.com

附件: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班报名表

 

 

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
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

2015116

  

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班报名表.doc